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条件,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为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做好实验中心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开放实验室的任务 实验中心下属各级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应利用现有师资力量、仪器设备、实验室等资源,向本科生、研究生、教师及外单位相关人员开放,提高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教学资源的效能。 二、开放实验室的面向对象 1 向化学学院各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开放。 2 向全校非化学学院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开放,为他们提供科研工作所需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等资源。 3 向外校、外单位相关专业学生开放。为他们提供实验课程所需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等教学资源。 4 向社会开放。充分利用中心各种资源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检测、分析等服务。对科研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培训。 5 为中学生、大学生举办各种形式的化学竞赛、夏令营、科技创新等活动提供培训条件及活动场所。 三、开放实验室的管理 1. 组织管理 开放实验室的管理由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中心下属各实验室主管人员负责开放实验项目的审查,具体实施计划,以及实验项目的结题工作,并做好实验项目的记录。 2. 开放项目管理 实验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开放实验内容主要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鼓励学生参与解决生活和生产活动中的实际问题。 开放实验题目必须由实验中心审批后备案。开放实验题目可由实验中心提供,供学生选择。也可自行设计,经实验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放题目的实验记录要由实验中心存档。 3 .开放人员管理 进入开放实验室后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实验活动。 对违反实验中心规章制度,并拒不接受管理的开放人员,实验中心有权停止其实验项目的实施。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开放人员负责。 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实验室应及时做好开放实验教学的总结与交流工作,以促进学生实验小组之间的沟通,分享实验成果和心得体会,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和报告能力。实验室须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4. 经费管理 本院学生利用开放时间进行实验,不论是选择实验中心提供的实验题目还是自行设计实验题目,在实验室仪器设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指导教师审核,中心主任审批后,原则上不收费用。非本院学生,选择开放实验题目,按每个实验规定收费;自行设计的实验,按实验成本收费。外单位开放人员的实验课程、技术培训、样品测试等按规定收费或按实际情况收取实验成本费。 四、使用开放实验室的程序 使用开放实验室必须填写《使用开放实验室申请表》, 由实验室主管人员审查后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批,并按规定交实验经费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放实验题目由各实验室主管人员负责审查并安排进入实验室的具体时间。进实验室后先由实验室主管人员对开放人员进行所需仪器设备的使用培训和实验室管理、安全教育,然后方可进行实验。 五、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化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2002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