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首页 | 中心概况 | 机构设置 | 师资队伍 | 实验教学 | 设备环境 | 教学改革 | 开放创新 | 规章制度 | 示范幅射 | 文件下载
首页 -规章制度 -中心文件 -正文

学生实验守则  

规章制度-中心文件
学生实验守则
  1. 学生应按教学计划与课程安排进入实验室做实验。
  2. 实验课必须带钥匙、报告本、火柴和抹布。
  3. 实验课前必须做好预习,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 写好预习卡片,照预习卡片做实验 。不做预习和无故迟到不得进入实验室做实验。 教师要认真检查预习情况。
  4. 进入实验室应服从教师指导,在指定位置做实验。 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旷课迟到,实验室内要保持安静,不许喧哗,不许擅自离开岗位。
  5. 实验过程中要爱护仪器、节约药品;取完药品要盖好瓶盖;仪器破损要及时报损;实验中发生错误,需经教师同意后方可重做。
  6. 所有实验数据都要及时如实地记录在专用实验记录纸或记录本上,严禁随意杜撰和拼凑数据。要认真保存记录,不得随意乱丢。 实验结束后要经教师审阅签字。
  7. 注意保持实验室桌面、地面、水池的清洁,公用仪器、药品用完要放回原处。
  8. 不得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 书包、衣物应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将实验仪器、药品随意带出实验室。
  9. 废液、废渣不得倒入水池内,必须倒在指定的废液缸中。
  10. 实验结束后,将仪器设备、用具归放原处,将实验场地周围环境整理干净,经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值日生要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检查实验室安全,关好门、窗、水、电、煤气。

化学实验中心
2000年9月

   
©2000-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天津市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综合实验楼C区 300071